论文参考文献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江西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
TUhjnbcbe - 2024/7/28 16:46:00

关于做好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赣教师字〔〕1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5号)、《江西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赣人社字〔〕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号)要求,经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同意,为做好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省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下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其中,各设区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中级职称的,报所在设区市中专(技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全省各中等职业学校申报高级职称、省直单位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中级职称的,报省教育厅组建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有关政策

(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于年5月份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赣教师字〔〕5号),各单位原则上按新修订的申报条件执行。考虑到政策过渡问题,各中等职业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允许符合原申报条件的人员参评年度职称申报。

(二)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个人申报评审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工作业绩必须是取得现资格以来至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且应与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做要求。

(六)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申报推荐

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直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编制外聘用人员由所在单位统筹考虑,初评考核、择优推荐。民办学校由学校组织初审初评、择优推荐。

各学校(单位)要成立职称评审推荐考核小组或推荐委员会,规范推荐程序,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师德为先,强化立德树人导向,各单位要考察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提交有关师德师风情况的书面说明(范例见附件1,设区市评委会自主评审的由设区市确定),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严查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纪违规行为。要向教学一线倾斜,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要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平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的前提下,制定评审推荐工作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在推荐过程中,要强化公开公示,加强监督管理,始终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畅通意见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核查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线索。

四、网上申报

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西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