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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1 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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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网上申请系统(“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学位办相关”中“论文答辩”部分,以下简称“答辩系统”)将于8月27日开通。

2.凡下半年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8月27日至9月18日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9月17日前完成预答辩并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9月18日前在答辩系统“博士双盲论文审核”部分,审核上传的电子版论文是否符合盲审格式,未通过审核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将无法提交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答辩的,首先须由培养单位统一提供申请学位论文、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及试卷等材料,由学位办公室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学位办公室给定的编号,由培养单位将其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后提交答辩申请。同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答辩时还须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日期为9月23日,审查结束后,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将经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答辩资格审核登记单”于9月23日下班前送交学位办公室。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时须留存成果原件备查。鉴于部分申请者学术成果的出版时间为10-11月份,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对该部分申请者的成果出版状态进行审核,对确定为答辩前可以将成果刊出的人员进行统计,并填写《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该部分人员应在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取答辩表决票前持正式出版物原件到学位办公室审核。

4.学位办公室在9月30日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5.下半年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2日。由学位办送审的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11月16日—12月2日。

6.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在12月6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并将学位评定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表决票、统计票、存档记录及会议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

7.各培养单位在12月11日前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1本,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2本)送交学位办公室,同时,督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工作。

送交的纸本学位论文中,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上签名。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2)。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7号),教育部学位中心已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开辟“学位查询”专栏。如未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电子照片,将会出现因缺少电子照片或电子照片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学位信息无法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及认证。请各培养单位对电子照片上传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将要求传达给每一位学位申请者。

二、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装帧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见附件3)的要求执行。《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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