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来华欧洲传教士所记汉语官话
的性质问题
——非明代汉语官话“南京标准音说”
作者:张玉来,文学博士,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
尹瑀,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刊于《东方论坛》年第5期
摘要
已有的研究表明,汉民族共同语从其萌芽状态就扎根中原汉语,长期以*河中下游地区的方言为基础,以丰镐汴洛地区的方言为主要权威方言(非标准音)。但是二十世纪后期,有学者针对明代共同语(官话)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明代汉语共同语以南京话为标准音。这一看法的基本依据是明末来华欧洲传教士所记汉语官话文献。而分析这些传教士的文献并将其和相关文献比较,可以发现,“明代官话以南京话为标准音”的看法具有很大的片面性,跟明代大多数文献所记的史实相违背,也不符合汉语共同语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
一、引言
笔者曾论证汉民族在历史上早已形成民族共同语是不争的事实:先秦有雅言,汉魏有通语,唐宋有正音,明清有官话,现代有国语/普通话,这些名称无疑都是民族共同语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称谓形式。[1]
汉民族长期以*河中下游的丰镐汴洛地区为*治、文化中心,华夏语的核心即成长于此。“雅言”当即以中原某一部族语言或方言为基础扩展而成。至迟到春秋时代,“雅言”已覆盖到燕、齐、陈、秦、晋诸夏地区,并推及楚、吴、越地区。秦汉之后,中国分合不定,大致合占2/3,分占1/3,各部族/民族在*治、经济、文化诸方面不断交融,从结果上看,无论是语言上还是*治、文化上,汉民族都是胜利者。在此过程中,雅言延续下的汉民族共同语不断扩张,以其人口和文化优势,北上南下,并对不同区域的方言施加影响。
颜之推《颜氏家训·音辞篇》里提及的“南染吴越,北杂夷虏”,则是指汉语的另一种变化,即汉语也受其他民族语言的影响。从历史上看,晋南渡之前,共同语主要通行于江淮河洛之间,江以南的社会上层应当也有不少人能够操用共同语。南北朝对峙之后,随着大批士人南渡,共同语大行于江以南,江以北则深受夷虏语言的影响。隋代成书的《切韵》就是参照南北士人的共同语语音格局编纂而成的,是六朝时期共同语音系的系统体现。唐、北宋时期,共同语体系又回到中原一带并深受长安、汴洛方言的影响。嗣后,辽、金、元时代,异族入侵中原,宋室偏安江南,于是共同语复又南渡,并再次影响江南诸方言。与此同时,受到北方各民族语言的影响,北方地区的共同语发生了急变,形成了新的共同语形式,明清仍延续这种状态,并以“官话”相称。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普通话即导源于此。[2]
可见,唐五代至元,中间经北宋/辽/金、南宋,汉语共同语都是以中原汉语为基础方言的。现有研究文献同样支持这一结论。唐五代西北方言、邵雍(—年)《皇极经世书·声音唱和图》音系、周德清(—年)《中原音韵》音系、郎瑛(—年?)《七修类稿》“杭音”条等文献都很好地证明了共同语扎根北方中原汉语的史实,共同语的基础跟江淮流域的方言无关。
从20世纪末开始,远藤光晓、鲁国尧、杨福绵、张卫东等学者利用明代来华欧洲传教士所论明代汉语官话的一些文献,提出明代汉语官话可能以南京话为标准音的看法[3]。其中,远藤光晓的论述较有代表性:“明朝成立(年)时最初奠都南京,考虑到这个历史背景,属于下江官话的南京话在当时最可能占有标准音的地位。明代官修韵书《洪武正韵》(年)就是以南京话为主要依据的。到了年,首都从南京迁到北京,想必那时有相当多的官民伴随皇帝来北京。我认为《翻译老乞大·朴通事》右侧音反映的是来自南京而当时通行于北京一带的官话。当然,这个设想还需要由今后大量的研究来检验。”[4]
从他们利用的材料看,“明代官话以南京话为标准音说”的依据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点:1.利玛窦、金尼阁等传教士所记录的官话语音特征比较接近南京话;2.庞迪我神父跟中国小孩学纯粹的南京话;3.南京曾是明代首都;4.江户时期日本人学习和使用南京官话;等等。
与此同时,学术界也有很多学者针对“明代官话以南京话为标准音说”的看法提出了或质疑或批评或否定的意见,如丁锋、张竹梅、朱晓农/麦耘、何九盈等从不同材料、不同视角指出了该看法的材料缺陷和逻辑漏洞。这些论著大都材料丰富、论证有力,我们都十分赞同。
总的来说,“明代官话以南京话为标准音说”与传统的“北京话说”或“中原官话说”等说法相去甚远,是汉语史研究中最具争议的观点之一。不仅如此,这一观点还涉及到汉语史研究的材料、观念和方法等重大学术问题,故有必要再加辨正。
笔者也先后发表多文讨论明代官话的语音性质问题,对“明代官话以南京话为标准音”这一看法深表怀疑。[5]为了辨明问题,我们以今题为名,根据我们对明代来华欧洲传教士所论汉语官话史实的解读,进一步指明“明代官话以南京话为标准音说”看法的不足。传教士所记官话音系的特点、朝鲜王朝传世的《朴通事/老乞大谚解》左右音等问题,本文暂不涉及,容另文再论。另,“明代官话以南京音为标准音系”涉及的材料有时包含清代(主要是清初),所论时限实际上是明末清初,因此本文对清代的有关材料也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