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25日晚,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四海法学编译馆馆长姚远老师应邀参加了第五期研究生论文写作工作坊,本次活动由王缘缘同学主持,四位与谈人与几十名同学参与线上讨论,共同聆听了姚远老师给予的写作建议和传授的写作方法。
活动分为三个环节,先由报告人高雅对其论文《德沃金法律思想对疑难案件审判的启发和反思》作了简单汇报,后由各与谈人针对讨论的论文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困惑,姚远老师对同学们的问题进行解答,最后为线上同学交流互动环节。
第一环节
在第一个环节中,报告人高雅从酝酿思路、论文大纲、主要观点三个部分进行了分享。高雅讲道,在论文写作前是先确定了研究方向,然后在阅读文献的过程中探求德沃金的整全法理论能解决怎样的问题;在论文大纲构建的过程中,主要选取德沃金的三个观点重点阐释,并且借助于於兴中教授对德沃金思想的解释与归纳,挖掘出整全法理论所指出的裁判要旨;最后,高雅提出了论文存在部分观点梳理缺乏提炼、未能给疑难案件的审判提出实质性解决方案等问题,希望能与老师和同学们共同探讨。
第二环节
在第二个环节中,四位与谈人提出自己对论文的建议以及自己在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困惑。
与谈人刘学谈到了自己的三点启发:文章内容紧凑,结构循序渐进、论文写作要繁简得当、要以全面的眼光看问题。此外刘学也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阐述德沃金整全法思想时,同时也论述不同的理论对于疑难案件的处理,这种写作方式目的是什么?另一个问题是在阅读时采取怎样的顺序更有助于准确把握文章的真实含义?
高雅回答道:文章不破不立,在各种不同的观点之间进行比对,寻求德沃金提出某一观点的原因,才有可能做到对德沃金整全法思想的全面把握。
姚远老师回答道:限于语言理解的难度,可以选择先看中译本,然后对照外文原著继续阅读,但是在看中译本产生理解上的困惑时,需要回到外文原著进行求证,考虑是否存在翻译上的错误。
与谈人刘乙瑶就标题、结构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论文主要阐述德沃金整全法思想,直接以《德沃金整全法思想对疑难案件审判的启发和反思》作为题目是否更加合适?论文采取先谈启发后谈局限性的写作顺序,使得文章体系性不强;论文主要谈及整全法思想对疑难案件处理的启发,可以以个案正义为落脚点,借助于德沃金的证成思路对具体案件予以评析。
与谈人张家睿指出论文的两个问题:一是英文参考文献的脚注标注不规范,二是论文关于法律原则的特征的阐述过于单薄,说理性不强。同时问到:在论文阅读过程中,如何筛选文献观点,以避免论文写作过程中观点的堆砌?
姚远老师回答道:在阅读文献前,首先需要明确自己想要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然后围绕这一问题开展文献阅读,在这一过程中应当以与研究问题相关为标准对文献观点进行取舍,并不是文献中的所有观点都对所要研究的问题有所裨益。
与谈人朱浩川问到:法实证主义、法律实证主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实证主义法学是否是同一含义指向?
姚远老师回答道:在当今英美法哲学的范围内,这几个概念大致是同一含义,因此尽量避免在一篇文章中就相似的意思用不同的概念名称;在德语世界,需要从法与法律的二元论角度来理解法与法律的关系,只有放在欧陆法学中才能理解法实证主义与法律实证主义,法实证主义更为宽泛,而法律实证主义中的法律就是指国家制定法,是紧扣制定法条文的实证主义,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法条主义,而英语世界中的法律实证主义显然不是法条主义,英语世界的法律实证主义应当相当于欧陆的法实证主义。
第三环节交流互动
在线上交流互动环节,老师与同学们针对论题的选取、选题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问题展开了交流讨论,姚远老师耐心且全面地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
其中,对于论题的选取,老师认为需要结合自身在文献阅读中对哪些问题感兴趣以及对哪些问题感到困惑,从自身的兴趣点出发有助于调动文献阅读的积极性,也可以借助于文献阅读这一过程解决先前产生的困惑。
结束语
最后,本次活动圆满结束。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使得同学们对论文写作和外文文献阅读有了新的认识,让大家在今后的论文写作中少走弯路,对论文写作更有信心。
供稿│骆中亚
供图│骆中亚
编辑│何敏烨
审核│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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