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评价是谁在评?
公正地说,我国的科技评价差不多每十年都会上一个新台阶,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逐步演变:
改革开放前的几十年,谁的科研水平高,科研经费给谁,是行*部门官员说了算;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开始有了同行评审,是专家朋友相互评,你好我好他也好地走走形式;到了90年代,当大家论文数量都不多的情况下,科技评价成了比论文数量多少,谁论文多好像谁就水平高;新世纪年前后,当大家都发表了很多论文时,不能再以论文数量比高低,大家开始比论文发表期刊的影响因子,中国人还发明了影响因子加总的评价方法;年前后,大家又开始比论文单篇他引次数,用他引次数高证明科研水平高。
由于最近十年没有明显改变,造成科技界甚至社会上对科技评价的意见越来越大,所以,*府相关部门下决心改变。但从我个人观察看,科技评价的每次改变都是基于中国国情的嬗变,而非靠文件硬性调整,是顺应了时代发展和学术发展规律的自我迭代、更新。
我国国际科技论文数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二或第一位(科睿唯安统计为第二,爱思唯尔统计自起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如果再算上不被国际数据库收录的多种中国期刊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量,我们是当之无愧的论文数量世界第一。
但论文数量多不等于成果质量高、创新能力强,细究起来,科技评价活动中“只看数量和影响因子、不看论文质量”,简单化、一刀切地将论文数量与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资源分配直接挂钩,个别单位甚至将论文作为评价一切活动的标尺,滋生、助长了“唯论文”的不良导向,这成为论文数量激增的幕后推手。
为了尽快扭转这种状况,科技部会同财*部发布的《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破解的办法:推行论文代表作制度,立足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并明确了“三类高质量论文”的具体范围。
会不会走向“唯三高”?
想要快速改变“唯论文”“SCI至上”的不良学术导向,又要防止矫枉过正,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还要兼顾突出可操作、可执行、可落地,相关*策的确定和实施是相当复杂且微妙的。
尤其我们面对的是长期居于评价体系核心地位,已经形成了明显的受益群体,牵一发而动全身的SCI以及相关指标的规则惯性,需要一个切实可行的过渡。更重要的是,改变学术评价的规则不能变成没有规则的人情互换,一定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如果说同行评议更倾向于定性评价,那么代表作制度则倾向于定量评价,而“三高”则是框定了一个范围,这个范围设定与唯SCI其实有明显的不同。
1、不唯论文并非不看论文
《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对基础研究推行论文代表作制度,由看数量转为重质量,不把论文作为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科技活动的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同时,要适当提高对高质量成果的考核评价权重。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措施》还是《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教育部、科技部相关领导在解读两份文件的时候都明确表态,不唯论文并非不看论文,破除“SCI崇拜”也不是要消除SCI指标,对于基础研究来说,论文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学术载体,不能为了破除“唯论文”就降低基础研究领域高质量论文的标准。
2、“三高”落地由“自治”
《若干措施》对于“三高”是这样规定的:一是考虑到高校、科研院所和学科建设等的差异性,明确规定“三类高质量论文”的具体范围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确定。二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可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确定。三是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或技术领域选定。
注意一下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本着少而精的原则选定”或者“结合学科、技术领域选定”这样的表述!
SCI以及相关指标进入评价体系最大的弊病之一就是不分学科,眉毛胡子一把抓,而通过学术委员会来圈定“三高”范围既充分尊重了学术共同体治学的自由,又结合了分类评价的原则,可以根据学校、院系的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标准,避免了“一刀切”之后再度陷入僵化的弊端。
3、“论文代表作”代表什么
《若干措施》规定对推行论文代表作的设定数量上限,引导科技人员更加